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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业务审核要点清单
发布日期:2023-09-07 12:37:06
序号 | 要点 | 问题处理 |
1 | 提交资料完整性核对:如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委托书(需委托人签名,按手印,不是盖企业公章!!!)填写是否规范合理 | 重新补充资料,否则不予受理 |
2 | 股权转让价格核对:转让价格是否合理,是否属于无正当理由的明显偏低 | 参照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十四条(净资产法、类比法、其他方法(如参考银行利率等) |
3 | 特定资产登记核对:是否存在对外投资、无形资产和房产登记 | 对系统有自有房产土地记录但财务报表未登记的,需提供有关情况说明及房产证等佐证材料;存在对外投资,需提供对应企业当期财务报表 |
4 | 出资比例及股权原值核对:1.是否存在上手转让未完税情况 | 上一手股权转让有关凭据 |
2.实收资本是否真实,实收资本记账凭证、明细账是否真实,实收资本记账凭证必须备注投资人姓名 | 严格审核:现金入资、银行流水未备注具体投资人及入资业务等疑点。对资料不完整需及时补正;疑点无法排除,不予确认业务真实性 | |
5 | 财务报表逻辑合理性及真实性核对(发现存在重大疑点,按征管法追溯延伸检查):1.是否存在资产未入账情形,如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原材料、在产品等存货登记异常 | 按照历史成本补记入账,正确体现企业净资产 |
2.预付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数额较大,是否真实合理 | 查看有关业务和资金往来凭据。对问题数据调账处理。 | |
3.所有者权益年初与交易当期变动较大(暂以超过30%),是否真实合理 | 企业需提供佐证资料 | |
4.主营业务收入是否真实足额申报,有否少计收入 | 采取实地核查等方式核实企业产能及销售情况、必要时实施税务检查 | |
5.主营业务成本、期间费用是否真实合理,有否虚增成本、费用,如虚列材料、设备损失 | 查看企业产能及进货情况等期间费用列支查看企业产能及进货情况等期间费用列支是否合理,是否与往年存在较大波动 | |
6.按季上传的财务报表与本次报送的报表的数据是否吻合,如期初余额是否一致等 | 不一致需要更正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