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知识
股东以设备投资到公司是否需要代开开票?
发布日期:2024-06-07 12:03:18
股东以设备出资(也称为“以实物出资”或“非货币出资”)到公司,根据税务及法律规定,通常不需要开具发票,但需注意相应的合规操作和政策依据:
政策依据
《公司法》:
《企业会计准则》:
《增值税暂行条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的通知》:
实务操作
对股东投入的设备进行专业评估,确定其公允价值,并在公司注册资本中登记该设备的价值。
协议和备案:
需要签订详细的设备出资协议,并在工商和税务部门进行备案。
会计处理:
在会计账务中,根据设备评估的公允价值入账,作为股东的出资额。
税务合规:
具体流程
设备评估:联系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设备进行价值评估。
签订协议:与股东签订设备出资协议,明确设备的价值和转让条件。
工商备案:在公司注册资本中登记设备的公允价值,并向工商部门备案。
会计入账:根据评估价值,将设备作为固定资产入账,股东的出资记录在公司资本中。
综上所述,股东以设备出资到公司不需要开具发票,但需要进行设备评估、签订协议、进行工商和税务备案等合规操作。